北京广播电视台“经营性用房(金融服务类)采购招租”项目公告
第一部分 采购招租项目情况
我单位北京广播电视台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及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我单位经营性用房(金融服务类)实行公开采购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招租方:北京广播电视台
2. 项目名称:经营性用房(金融服务类)采购招租项目
3. 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地址 | 面积 (平米) | 租期 (年) | 租金 (元/平米) |
1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国贸办公区内,演播楼一层内 | 约207 | 3 | 不低于市场评估价 |
2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国贸办公区内,主楼一层内 | 约5.22 | 3 | 不低于市场评估价 |
4. 发出公告文件时间:2021年8 月 6 日
5. 报名地点:北京广播电视台国贸办公区行政管理部
6. 报送应答文件时间:2021年 8 月 11日 16:30前(北京时间)
7. 报送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广播电视台国贸办公区行政管理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8号 行政管理部
邮 编: 100022
电 话: 010-85338272
联 系 人: 孙建华
第二部分 采购招租项目要求
一、 基本要求
1. 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且在北京设有总部及分行;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5. 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6. 对本次招租的单位曾经提供过贷款银行(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今);
7. 对本次招租的单位曾经提供金融综合服务不低于10年,且仍在提供服务中;
8. 对本次招租的单位历史广告费投入不低于2亿元;
二、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国际汇兑能力优先;
2. 投标人具有奥运金融服务经验优先;
3. 投标人具有百年经营历史优先;
具体工作内容:按本次招租的单位要求为其及下属企业、上下游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人员团队要求:在疫情期间,需对疫情做出相应的防护方案,并提供不间断服务。
三、应答文件构成
1.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书(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5. 金融服务书
6. 合同模板
四、应答文件递交时间
自此采购招租公告展示之日起_5_日内。
北京广播电视台
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